姓 名:
曹**
信件编码:
GPPS2022121217195050
来信时间:
2022-12-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落实承租国有企业下属公司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的落实相关事宜
信件内容:
我企业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渭南宏帆广场内,我及街区内其他商户都承租的是渭南宏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业房屋,自2022年3月以来,根据疫情等级的划分,我所在行政区域属中高风险地区,并在8月,10月,11月期间接到政府部门闭店管控通知暂停营业。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厅[2022]25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减免政策,我所承租房屋属于重庆国资委向下二级子公司重庆宏帆实业集团控股公司,隶属于国有企业,但因商户与其国有企业宏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涉数次后,依然不作为、不落实相关减免政策,特此向有关部门反应并希望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