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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渭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管理,充分发挥国资监管服务与改革发展的平台作用,确保网站日常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网站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域名为/。

第三条 ?网站是委机关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是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是服务宣传国资系统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网站以透明、服务、效能为建设目标,提供政务服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为主要内容。

第四条 ?委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网站的领导机构,负责委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委办公室是网站建设与管理的主体,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是网站内容保障的主体。委保密办负责网站的保密管理与审查。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网站发布的文件、资料、数据、视频、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六条 ?市国资委机关各科室(以下简称“各科室”),下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在网站发布信息,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委办公室负责网站的保障协调、监测督导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建设、管理、使用、运维总体规划;

(二)负责建立网站的保障和工作机制,制定网站管理制度,负责网站的监督考核工作;

(三)负责协调与渭南市政务和信息公开办、市网信办及有关部门对网站的管理、评测、评选和绩效评估工作;

(四)负责监督做好网站建设经费保障、运行、内容保障等工作;

(五)负责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具体协调网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八条 ?网站首页设置新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专题专栏、法规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国资研究、联系我们及专题专栏等栏目。同时设有咨询投诉、征集调查、网站信息报送等板块。根据中省市政府有关要求以及我委工作需要,可对网站栏目进行及时调整。

第九条 ?机关各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题专栏。专题专栏设置由各科室负责人会同办公室商定,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负责,专题专栏应坚持精简、整合、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有效维护。发布信息应切合主题,动态类和新闻图片类两周更新一次,其他类一月更新一次。对于连续3个月发布信息不符合规定的,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提出整改意见,暂时关停。对于因阶段性工作设置的专题专栏,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转入其他板块。

第十条 ?各单位、各科室均对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负有责任,应按照《渭南市国资委系统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渭国资发〔2022〕6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编辑、审核和报送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各科室应选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信息员,积极做好网站信息的采编和报送工作。

第三章 ?信息报送

第十二条 ?渭南市国资委网站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网站信息发布应坚持及时、准确、高效原则,以发布国资监管信息为主,重点发布重大法律法规、皇冠体育,皇冠比分、政策规定、通知公告及人事信息等,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国资监管及监管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等,以及其他涉及公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信息等。

(二)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论述,对我市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出席市国资委系统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对市国资委系统的检查、调研等信息;

(三)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出台的各种政策法规;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有关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省国资委以及市国资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市国资委领导的重要活动,讲话及对国资系统发展工作的要求;

(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改革发展、国企党建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动态等;

(六)应通过渭南市国资委网站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十三条 ?各科室、各单位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

(一)市国资委有关会议、重要活动等综合类信息应在发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对普发行文件、公告、法规等信息应在下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

(二)各监管企业有关工作动态及视频新闻等综合类信息应在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

(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所属子公司在渭南市国资委网站发布信息,应以集团名义报送。

第十四条 ?各单位每月至少有10条以上信息被渭南市国资委网站采用。市国资委每年对上年度信息采编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信息员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的,取消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第十五条 ?各科室、各单位上传信息应通过渭南市国资委网站信息报送平台报送。文字要简洁流畅,文体格式规范,图片信息为jpg格式,视频信息为mp4或flv的主流媒体格式。

第十六条 ?市国资委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信息报送条数、信息采纳条数等指标)进行通报。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网站发布信息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各科室负责人是信息审核第一责任人,信息发布必须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十八条??各科室、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应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由各业务科室和部门起草、校对,按规定履行审签程序。信息起草和信息审核的相关责任人必须对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坚决防止出现同类信息口径不一致、数据有出入等问题。

第十九条??日常工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各业务科室和部门直接向相关单位、部门报送。对重要工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应当报主要领导审定。

第二十条??重大事项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定。各企业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外报送的重大事项信息,除履行内部审签程序外,必须报市国资委办公室备案。各企业遇重大经营风险、重大债务风险、重大法律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等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市国资委党委报告。

各科室、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审核,重点提交信息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 ?渭南市国资委网站信息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道德观念;

(二)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三)信息是否有不适宜对外发布的内容,发布的时机是否适宜;

(四)信息是否有损市国资委形象和声誉;

(五)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照片是否真实清晰可观。

第二十二条 ?各科室、各单位应当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下列信息不得在网站发布:

(一)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制发但未在网站上正式公开的管理制度、办法、规定以及各项工作规范等信息;

(二)市国资委未签发文件、待批文件和不宜发布的非正式文件;

(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其他敏感信息等。

第二十三条 ?网站信息管理员每天应及时对各科室、各单位上报信息进行筛选和编辑,并及时在相关的栏目进行发布。

第二十四条 ?各科室、各单位上传信息按照“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对上网信息审核不严、发布后造成严重影响的,市国资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条 ?网站信息管理员有权对不符合渭南市国资委网站有关信息发布规定的上网信息予以修改、退回和删除。

第二十六条 ?“咨询投诉”栏目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相关科室及配合分管领导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不适宜在网上回复的内容,相关科室可通过来信人所留联系方式予以回复或在网上进行提示性回复。

第六章 ?网站安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 ?加强对渭南市国资委网站服务器及网络终端硬件进行管理及安全维护,保证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第二十八条 ?网站管理员对网络使用情况应定时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网站被恶意篡改和攻击,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第二十九条 ?应及时安装、更新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等,报账网络安全运行环境。

第三十条 ???协调运维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建立网站运行日志、操作记录及其他与安全有关的资料,认真做好数据备份和存储,保障网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渭南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渭国资发〔2014〕58号)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