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陕西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扣押员工社保关系不予转出
- 信件编号:
GPPS220810SK16
- 提交日期:
2022-08-10
- 姓名:
黄**
- 是否公开:
公开
- 信件内容:
尊敬的渭南市国资委: 我是华山旅游集团的一名正式员工,因工资、加班费、学历补助及社保问题与单位产生劳动纠纷,于2022年3月向华阴市提起劳动仲裁,7月6日华阴仲裁委出具裁决书明确我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扣押我的社保关系不予转出,本人多次电话与其沟通,单位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辱骂并声称不予转,请领导核实此事,为我主持公道。 诉求:1.立即为我转出社保关系 2.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辱骂我,需郑重向我道歉。
- 回复时间:
2022-08-15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结果:
黄宇华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黄宇华原系华旅集团下属子公司医养公司员工,2022年7月6日,经华阴市劳动仲裁裁决(阴劳人仲案字[2022]第009号),认定医养公司与黄宇华于2020年9月30日劳动合同终止,2022年8月5日医养公司已按照仲裁结果,向黄宇华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20788.38万元。人社部门规定社保转出手续需要提供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医养公司通知黄宇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黄宇华并未前来办理,也未授权他人办理,医养公司多次与其联系,黄宇华均不予回复。由于黄宇华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根据人社部门规定,社保关系目前无法转出,待黄宇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相关手续后,医养公司将为其办理社保转出手续。
二、医养公司员工没有对黄宇华有态度恶劣和言语辱骂,相反,黄宇华对医养公司员工言语辱骂,其反映问题不属实(附短信截图)。